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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九所初中关于不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招生的联合声明
作者: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
发布日期:2020-12-28

为严格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和省、市招生文件要求,维护全市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,新乡市九所初中郑重声明:2021年起,我校(含托管民办学校)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在小升初招生过程中,绝不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有任何形式的合作,绝不联合校外培训机构组织考试、测试,绝不采纳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学生成绩作为入学和分班依据,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借我校之名进行招生宣传的违法行为,并依法保留起诉违法校外机构的权力。请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,监督电话:3519021,3519014。

电话:0373-7558900

学校地址: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华山路与丽江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50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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