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原示范区疫情防控“五不准”“五必须” 一、10人以上人员不准聚餐。 二、50人以上人员活动不准举办。 三、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准进入商场、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。 四、乡镇卫生院、民营医院、村卫生室、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准接诊发热病人。 五、进口冷链食品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证明、预防性消毒证明、没有追溯信息的,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。 六、红白喜事必须提前报备。 七、外地返乡人员必须提前48小时报备,必须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。 八、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。 九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批发商或经营者,必须提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。 十、购买退烧、止咳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。 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